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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頭痛服藥 每週勿逾2天

一名約三十歲的放射科醫師罹患偏頭痛多年,每次發作前都會視力模糊,且頭痛後便有半天的時間無法工作,只能長期吃止痛藥解決。醫師指出,偏頭痛急性發作時吃藥無妨,但建議每週服藥次數不宜超過兩天,兩天以上即屬過於頻繁,應就醫仔細檢查。

若發作頻繁應就醫
慈濟醫院台北分院神經內科主治醫師梁仁峰表示,多數偏頭痛發作前會有預兆,例如有人眼睛會看不清楚,甚至有人會出現身體麻痺症狀;提供以下三原則供民眾初步自我診斷包括頭痛時是否會怕光?頭痛時是否合併有噁心、嘔吐的情形?是否會影響日常生活作息或工作?上述三項只要符合二項症狀,即可能為偏頭痛
台北榮總神經內科主治醫師傅中玲說,台灣平均每百人中有九人罹患偏頭痛,三十至四十歲女性甚至每五人就有一人是患者,因為罹患此症者很普遍,許多人已養成吃止痛藥習慣,但呼籲患者每週服藥天數宜控制在兩天內,若用藥超過兩天,最好就醫檢查,以釐清病因。

偏頭痛注意事項
  • 頭痛若不嚴重,可自行服止痛藥緩解症狀,但建議每週用藥天數不超過2天。
  • 應在一開始有頭痛症狀便使用止痛藥,別等痛覺變劇烈才吃,藥效會受影響。
  • 若頭痛型態改變,如原本單側痛轉為雙側痛,或原本1周痛1次增為痛2次等,須多加注意。
  • 頭痛若劇烈到出現噁心、嘔吐,須盡速就醫。

資料來源:梁仁峰醫師、傅中玲醫師

原文來源刊載於:蘋果日報 2009/05/15 邱俊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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